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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3日 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于江湖‘死生,命也,其有夜旦之常,天也。人之有所不得与,皆物之情也。彼特以天为父,而身犹爱之,而况其卓乎,人特以有君为愈乎己,而身犹死之,而况其真乎?
泉涸,鱼相与处于陆,相呵以湿,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于江湖。与其誉尧而非桀也,不如两忘而化其道。夫大块载我以形,劳我以生,佚我以老,息我以死。故善吾生者,乃所以善吾死也’
------------------开篇先引:《庄子·内篇》。 有一个朋友引了这句话在MSN里面。我又想起另外一则故事,说刺猬在冬天取暖,常常抱做一团,可是太紧缺又被对方的刺伤害了,太远又无法相依取暖。现代人越来越敏感,自己的天空永远都需要自己来主宰,费尽心思的在优越的生活环境中追求最大限度的自由,情愿孤独也不愿被侵犯。我想我们确实太幸福了,一旦我们有了思考自由和追求的权利的时候,我们边忘记了在艰难时刻中,旁边这位曾经 相呵以湿,相濡以沫 的同伴, 并且聪明而且越来越敏感的我们,已经意识到自己将要离开后的孤独,却执着的离开,怀着体验悲壮的心情奔向未来注定的孤独。 其实心里怀着惆怅,不能叫做自由,即使有一丝牵挂,也不是潇洒。 有本事,你别回头。苏芮唱了句“也许牵了手的手,路不一定好走“, 但是也有一句,“也许牵了你的手,来生还要一起走。” 我想用一生的实验换来一句下辈子还要一起走的体验, 这辈子我们没有相忘于江湖也许就是一声中最大的幸福。 徐志摩说了,得知我幸,不得我命。 这是一个哀叹。相遇和牵手既然是如此的难得,何必要怀着惆怅故作潇洒呢? 矫情! 我以为啊,相呵以湿,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于江湖 还不如 " 执子之手 ,与子携老" 。这么艰苦的年代都一起都挺过来了, 何必要相忘与江湖呢? 所以我说啊, 矫情! 搬来老祖宗, 为了自己的离别找借口,你就矫情吧,伤心的还是你. 引用通告此日志的引用通告 URL 是: http://huangfeiyu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166F9A910B7166FA!182.trak 引用此项的网络日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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